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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关于规范学院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

作者:jdjy 更新时间:2019-03-26 12:27 点击数:0

财务管理制度,创建“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与机制,严格执行上级财务政策精神,现制定教育学院财务相关政策规定:

1、凡属涉及重大财务支出项目,需企业商家商讨该项目时均需到学院专门工作室研讨,专用室开通录音录像做好全程录制备案影像录音资料

2建立财务支出风险评估机制,凡属因公出差参加各级各类学术活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举办学院级别可实施的各类培训班购买第三方服务,印制各类超出一万元人民币的材料(试卷、书籍、学术资料等)以及超出一万元的支出项目,均需现进行风险评估实施者填写《风险评估表依照表中要求实施逐一评估;财务可行性评估审核通过再实施三重一大在丁丁网上提交党政联席会班子成员在网络系统中实施背对背审核,班子成员发表各自意见,确定是否同意意见不统一时再召开党政班子成员全部到场的会议研讨,作出最终审核决定。

3对于教职工需要购买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物品时,均需在钉钉网上填写申请,购买低于1000的小额物品条线分管院长依据工作实际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后再由总务部门实施采购行动;对于超出1000的大额支出须有院长签署意见对于超出一万元的项目则按照风险评估货比三家、“三重一大”的程序执行。

4对于超出一万元低于财政规定的招标数额的任何购买服务项目、学院小额工程项目或物品,无论是购买设备还是购买服务,均需经过风险评估,再进行有三家三家以上比价,经询价后再由党政班子进行“三重一大”,全部通过后方可实施。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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