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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进修学院教职工首轮疗休养实施方案(讨论稿)

作者:jdjy 更新时间:2018-01-09 17:08 点击数:0

  组织教师开展疗休养活动是贯彻落实《教师法》,保障教师权益的一项具体措施,是学院党政关心教职工并通过工会组织实施的一项集体福利项目。为进一步做好学院的疗休养工作,现根据嘉定区教育工会2014年6月17日会议上传达的《关于嘉定区教育系统首轮疗休养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教师进修学院教职工首轮疗休养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加疗休养的对象
  在编在册且工会组织关系在本院的工龄满5年的教职工(不接受教工家属)。
  二、疗休养的周期
  每4年为一个周期,按教职工的工龄从长到短排序;每年安排约25%的教职工参加疗休养。
  在一个周期内教职工参加疗休养的次数不得重复。
  三、疗休养的经费
  疗休养的金额为每人次5000元;经费超额自负。
  四、疗休养的线路
  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可在同年嘉定区学联公司通知的疗休养路线中自主选择,由学院工会按教职工需求汇总上报。
  五、疗休养的组织
  每年教职工的疗休养活动由学院工会统一组织实施。
  如因公或因私不能参加当年疗休养活动,可在同一个周期内顺延,但不可延至下一个周期,并由学院工会负责对人员进行重新调配。
  因公或因私自动放弃首轮疗休养活动的,不延至下一个周期。
  六、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学院工会。


嘉定区教师进修学院工会

2014年6月17日


附:              2014——2017年教职工疗休养名单



2014年疗休养
2015年疗休养
2016年疗休养
2017年疗休养
序号姓名
序号姓名
序号姓名
序号姓名
1姚渊
1徐斌
1孙惠东
1陆春晔
2凤光宇
2肖从华
2印伟
2黄悦
3郁文浩
3王福其
3袁勇浩
3徐颖
4许建平
4吴志强
4俞咏梅
4周晓峰
5陈晓伟
5高金莲
5颜黎华
5崔云
6王威尔
6卞越
6许芳
6周尊艳
7杨青松
7罗松
7吴晓峰
7周艳
8郏雪标
8雷世清
8管文洁
8李祥
9施建钢
9陈佳林
9李全英
9王华
10康茹萍
10瞿德锋
10张艳
10浦月娟
11杜凡
11陈永兴
11陆秋凤
11陈慧
12易凤林
12沈全明
12徐俭
12张春燕
13汪铭
13张勇
13钱惠清
13倪晓辉
14徐飞球
14秦惠斌
14戴春莉
14刘婧
15姚鸣
15朱凤芳
15沈俭
15谭海燕
16任优芳
16陈美峰
16沈琪
16李文峰
17唐莺
17唐剑影
17龚永明
17常梅
18王斌发
18蒋英
18陆正芳
18杨昀晖
19徐福根
19陆淑英
19周雅芳
19胡悠
20梁贵清
20沈国全
20鲍丽倩
20潘寻
21张朝云
21张蔚峰
21杨永卫
21贡美杰
22李春华
22于家太
22蔡逸欧


23张桂明
23陆锦
23钱丽君


24沈涛
24陆春荀
24严艳


25孙卫民
25俞春燕
25汤丽红


26费建凤
26杨瑞芳
26陆静


27李敏
27夏秋宝
27李坚


28杨文斌
28陈春芳
28陈忠德


29孙琪斌
29江平
29严玮玮


30陆嘉良
30沈琴贤
30陈健


31杜卫东



31樊钏


32张伟群



32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