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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学院赴基层学校蹲点工作细则

作者:院务管理处 更新时间:2023-03-01 16:25 点击数:0

一、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研训员蹲点工作,激励研训员每年蹲点一所学校,深入课堂,关注学生学习状态,了解教师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实际,思考提升研训教工作的有效性,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适用范围

全体教职工

三、分管部门

院务办公室

四、适用原则

(一)深入课堂,研究教学,开展主题教研

1.研训员应深入蹲点学校本学科教研组或项目组,在调研校情的基础上,确立一个研究主题,开展不少于二次的主题研究活动,做好会议记录。

2.研训员应深入课堂听课,课后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流,指导教师总结经验,提升理念,改进教学策略与方法。每学年听课不少于10节,兼顾不同类型教师,提供听课记录。

(二)关注学生,问卷访谈,了解学习状态

研训员每学年深入蹲点校,召开一次学生访谈会或开展一次问卷调研,了解学生对学校教育教学课程学习情况,及时形成相关的问卷表及总结材料。

(三)走近教师,指导培训,促进专业发展

研训员针对蹲点校教研现状,每学年开展一次教师培训讲座,指导教师专业发展,指导本学科教研组或项目组,提高教研活动的有效性,做好讲座材料与会议记录。

四)总结提炼,积累素材,提升学术水平

研训员应注重所在蹲点校开展研训教一体工作的材料积累,每年度需形成一份蹲点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总结报告,相关蹲点校校方应给出一定的评价材料。

五、其他说明

特殊岗位的研训员,深入学校并切实解决学校工作中具体问题。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学院

2022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