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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嘉定区教育学院项目采购管理办法

作者:jdjy 更新时间:2019-03-26 12:24 点击数:0


嘉定区教育学院承担区域教育研究与业务指导、培训工作,在各部门条线工作中,涉及大量各类项目采购工作,为规范采购行为,保障资金安全,保护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强化采购工作监管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嘉定区教育系统信息化项目采购管理办法》、《嘉定区教育系统货物采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学院各部门

二、采购方式

(一)预算金额(系统建设费+项目集成费)5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化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的批量、成套的办公、教学、宿舍、厨卫家具用具;集中采购目录(电子集市采购)内预算金额大于等于4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类项目,由区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

(二)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预算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服务类项目,属于分散采购项目,由学院通过市政采网平台委托第三方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规定采购。

(三)预算金额小于50万元的信息化项目,按《嘉定区教育系统信息化项目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四)预算金额小于50万元的货物采购项目,按《嘉定区教育系统货物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五)除信息化项目以外,预算金额大于等于10万元小于50万元的服务项目。

项目负责人提供招标需求,由学院委托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采购代理机构对项目进行采购,产生的代理费用由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1、大于等于10万元、小于20万元的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2、大于等于20万元、小于50万元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3、采购过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招投标公告、中标公告等信息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六)除信息化项目以外,预算金额大于等于5万元小于10万元的服务项目。

学院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1、成立询价小组

询价小组由学院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和相关部门主任等组成,人数以3-5人为宜,必须是单数。

2、确定参加询价供应商

一个项目必须确定不少于3家询价供应商,询价小组根据项目要求,供应商资质,确定供应商名单。

3、编制询价文件

询价小组负责询价文件的编制,询价文件应当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等。

4、发送询价文件

询价小组向被确定的3家供应商发送询价文件,供应商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相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组织评审

询价小组在指定地点(C-517)对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确定项目中标单位。询价小组应在询价采购备案表上记录较详细的评审过程,全体成员对评审结果签字确认,询价评审实施全程录音录像,评审前先检查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确保能够使用。

6、询价材料备案

项目负责人整理保存所有询价材料(询价文件、响应文件、供应商资质材料、采购备案表等)。

(七)预算金额小于5万元的货物、服务项目。

服务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要求、在对供应商相关方面综合比较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供应商,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确定中标单位;货物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货物申购单,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1万元以上的须经学院主要领导同意)后交后勤保障部统一采购。

(八)印刷服务审计服务、预算绩效管理服务、会计服务资产评估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等,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要求的,按政府采购标准实行电子集市直购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学院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