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家校互动微信群公约

作者:嘉定区教育学院更新时间:2018-01-09 15:49点击量:0

在“互联网+”与“自媒体”时代,组建各类班级网络通信群已成为家校联系、促进班级建设的重要桥梁和平台,为了给各类网络通信群“减负”、提高组织传播效率,传递正能量,创建一个积极、健康的发展空间,结合本区域实际,特制定本公约:

一、公约对象:

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学生家长,班主任和家长代表共同承担群管理员职责。

二、公约内容

(一)教师公约

1)班主任按需创建各类班级网络通信群,群成员自愿加入,实名制管理。在征集任课老师及家长的意见后,班主任可个性化制定适合本班实际的实施细则。

2)班主任发布的群消息内容可涉及集体通知、经验分享、校园动态等内容,不应涉及如学生个别情况等。

3)任课教师发布的群消息内容可涉及学科通知、学科学习经验、学科发展动向等内容,不得公布学生学科成绩或是公开批评个别学生。

4)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应注重群消息使用语言的艺术性和正面导向性,促进和谐、传递正能量、营造向上、向善的群氛围,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人观。

(二)家长公约

1)入群家长应是学生法定监护人,且以一位主要监护人为宜。

2)家长所发群消息内容不得涉及人身攻击和影响班级团结,发言要言简意赅。

3)家长不应在群内发布非公共性信息,防止信息泛滥,重要信息被淹没;不应在群里处理个别学生之间的矛盾及冲突,如有私人事件需要处理,请与相关人员私聊。

4)家长禁止在班级网络通信群中进行广告、拉票、集赞、红包、募捐等与班级管理无关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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